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EMBA)
青海省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西宁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
姜有生律师
1987年参加政法工作,1993年起从事律师工作。从事律师工作二十年。期间为省内数十家企业(公司)、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省提供了涉及企业设立、公司并购、股权转让、电力能源、资金信托、基础设施招投标、建设工程、银行信贷、商业票据、银团贷款、公司托管、知识产权、公司破产清算、中外合作办学等法律业务,并曾作为西宁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为政府行政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多次参与省、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讨,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公司、金融、电力能源、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服务经验。工作中,注意加强法律专业知识学习和积累,不断提高专业技能水平。在中国政法大学进修民商法研究生课程后,又考入中国最好的商学院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学习工商管理知识,为全面服务公司企业和社会大众奠定了综合素质基础。法律服务中,时刻遵循“认真办案,诚实待人”的人生信条,多年来赢得了客户肯定。
学习经历:
2005—2007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工商管理硕士(EMBA)
2002—2004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民商法研究生
1999—2000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民商法研究生
1983—1987 青海民族学院法律系 法学学士